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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速查:
  中信凯旋蓝岸楼盘评论
网友于2014-08-01针对综合发表评论:
    合同签订查询可以查到,签订时间是2014年1月份,但是商品房预告登记备案却一直查不到是怎么回事?我的购房手续都办完了
网友于2013-10-30针对综合发表评论:
    没去过凯旋蓝岸三期已建成的工地大家不知道实情,大家有没有看到,现在的19栋与21栋之间、21栋与24栋之间和中间广场都已无水景,并且还有北大门小区南南边水景已缩水和沙盘上的设计不一样, 长沙中信地产开发出来的三楼盘就是爱做表面文章,售楼处搞的像中南海,建出来的的住宅像平民窟。忽悠忽悠。我看中信全力打造凯旋城四期,也不会好到哪儿支,靠样工程缩水。本来都有水景的现在都做成草皮绿地,缩水很大,偷工减料。购房者都是在没建成的时候去看房,由于无法看到现房,沙盘模型就成为惟一的感知来源. 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文件,沙盘模型一定程度上仍起到着对开发商承诺的补充说明作用。 开发商宣传的沙盘模型和实际开发出来的楼盘及小区内配套布置不一致,行为构成欺诈。
网友于2013-10-10针对综合发表评论:
    26、27栋的一楼是做什么用途?
网友于2013-09-05针对综合发表评论:
    想买中信请看清这虚假面目,赠送面积坑惨了大家的爹啊 买房数月,以为按揭办理好了,图个清净,结果置业顾问来了个电话,说要去签个协议,也没详问,就说把协议发邮箱吧,回家打开一看,这协议未免太坑爹了吧。 直接上协议: 承诺书 至 湖南省中信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本人购买了贵公司开发的中信凯旋蓝岸花园 栋 单元 号房,现就有关事宜向贵公司做出如下承诺: 本人因个人生活需要,拟将原位于房屋内室内花园的阳台进行封闭,同时在房屋内入户镂空处加建楼板,以扩大本房屋的室内使用空间; 二、本人承诺进行上述改造和加建,并对其他业主的类似改造和加建无异议; 三、本人承诺,进行上述改造后,若有政府主管部门要求调整,本人同意按照规定进行调整; 四、本人承诺进行上述改造和加建,不影响与贵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的成立与价款的确定; 五、本人承诺,上述改造和加建均在按时办理入伙手续之后发生,如未按时办理入伙手续,则视同放弃该项改造和加建。具体施工进场时间按照《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办理完毕“毛坯房”交房手续后。 六、本人承诺上述改造和加建的全部责任由本人承担,并放弃因此向贵司提出任何主张的权利。 第5条和第6条,这明显就是霸王条款,业主很是气愤,不按时办理入伙就是放弃该项改造和加建,这算什么事?这是逼着我们签? 你们中信请的销售人员,明明承诺这个地方交房的时候就会弄好,最后现在变成要签这个承诺书才弄好,这应该叫诈骗吧?! 你中信宣传资料上明明展示了,并且写明是全赠送,如果你不加盖板,这叫什么赠送?赠送空气么? 你样板房上也是做成了一个书房,OK,就算你依据你那不平等的购房合同附件来和我辩论,那么请问你,你这样板房和我实际交房差了多少?差了一个房间啊,我蠢到花几十万的钱去买个交房的时候自己房子里有个可以跳楼的大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要点1做出的说明和允诺,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 显然,中信的营销人员肯定都承诺这个赠送到时候会弄好,不然的话,这个房子是卖不出去的,周边的楼盘的价格和中信差不多,但是中信的赠送面积大,也就是偷面积大,但是中信有固有的缺点,那就是两条高架,如果没有高架,中信的地理位置比较优越,但这个高架是硬伤,所以只能靠赠送面积来提高自己在该地区的竞争力。我可以说,买中信的业主不会蠢的会去买个屋内可以跳楼大坑的房子,固然是有中信的置业顾问介绍的时候承诺了。因此在订立购买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重大影响。 房屋的价格,中信不是慈善家,不会白赠送房子面积,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这些赠送面积都已经算入了我们的购房总房款中了。不然,如此大的公摊面积,如果小的实用面积,远远高于附近楼盘,那么这是不符合一个正常购房者起码的智商的。 关于赠送面积,本人特意查阅了相关资料,说白了,中信就是虚假宣传。 关于赠送面积的基本知识,开发商所“赠送面积”是通过擅自变更规划设计违章搭建起来的,具体操作手法是在建设项目通过规划验收后,再自行或通过购房者集体委托其指定的关联装修公司对房屋进行二次装修改造(即在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同时与购房者签订委托装修改造协议,由购房者委托其指定的关联装修装饰公司“免费”装修改造,一旦涉诉便金蝉脱壳,违规主体还是购房者,导致购房者“被违规”),使得房屋实际使用面积增大,那就属于“违建面积”。现在中信让大家签的就是这个承诺书和装修申请书。 “由于开发商所赠送面积都是不计入容积率的,部分赠送面积甚至是违建、侵权的,其赠送行为均属无效。”张茂荣说,他分析其带来的法律风险主要在于不能计入房产证,而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只有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证的产权面积才受法律保护,意即开发商所送面积均不受法律保护,不可能像房地产证登记面积一样可以投资、抵押,拆迁时也不会得到补偿,不但在遭遇纠纷时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而且有可能被政府追究违建的法律责任。 即便只看眼下,购买“送面积”户型也更容易引发纠纷。国晖律师事务所颜宇丹律师提醒,首先是合同风险:开发商在销售宣传时是采用“赠送面积”一说,那么在签订合同时,这些赠送的具体面积是否能够落实到纸面上、具体写进《商品房买卖合同》呢?其次还有验收风险:开发商所谓的“赠送面积”是否和业主买受的自有面积同时参与工程验收和验房手续?事实上,开发商一般不会直接把一些赠送的空间封闭起来后交给购房者,因为要应对房屋主管部门的验收,而是承诺待完成竣工验收、交楼以后,每户交多少钱再请统一公司搭楼板、封阳台等,等于是将盖违建的风险转移给了购房者。如果因为违反了法规不能改造,或者被罚款等一切后果,只能由购房者自己承担。 看吧 中信果然是按照这些步骤做的,我们上了当了。 另外,中信所宣传的1.6的容积率就是这样来的。。。我和我的小伙伴惊呆了!! 现在我们中信的业主非常反感中信的这种做法,要求中信开发商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8号《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应该对赠送面积予以约定,签订附加协议。 中信其他坑爹的地方: 第二十六条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 中信的销售代理,世联是没有给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销售委托书的。 中信电台广告及网络广告均承诺是买房送学位,但是多方证实,中信所谓的学位房压根不存在,涉嫌虚假宣传! 中信凯旋蓝岸纯业主群:11089713
网友于2013-07-22针对综合发表评论:
    很好的地段,我喜欢!
网友于2013-04-11针对综合发表评论:
    中信凯旋蓝岸的房子是写字楼性质,不要买
网友于2013-01-22针对综合发表评论:
    111
网友于2012-11-24针对综合发表评论:
    五证齐全吗?怎么在0731fdc上没有查到26、27栋的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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