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亭湾畔楼盘评论 |
网友于2014-12-04针对开发商发表评论: 本人在兰亭湾畔购买2栋2002号房,去签合同时,发现合同里讲房屋质量有问题也不可以退房,而如果房屋质量有问题维修时间长短也没有说明,因此没有签合同。事后一直在外地工作,可能因为是在代理公司手上买的,开发商的置业顾问也不是很用心,就说合同不能更改,没有办法解决。12月3日打电话问情况,开发商工作人员说“房子已经他定,而且发了他定函”。但发他定函却没有通知我们。12月4日再次打电话说开发商的合同都是霸王条款,不可能更改合同。现在房子也已经卖了,定金扣除。我就想问下,你们发他定函前,为什么不提前打电话给客户? |
网友于2014-10-26针对综合发表评论: 兰亭垃圾质量,开发商黑心,4号栋死人 |